申请体验

姓名:
电话:
获取方案
公司名称:
所在城市:

聚焦全球贸易新风向,解码中国外贸新趋势

用文字聚焦外贸行业发展最新风向,解码外贸行业发展最新趋势,与外贸人共同见证外贸行业发展变迁

海关总署: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模式
浏览量:3660发布日期:2026-03-13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的公告,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海关总署决定在全国海关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跨关区退货仅适用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9610模式”)。二、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商品可跨关区退回,退回商品仅允许退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三、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业务的企业应规范经营,并具备独立的作业功能区,相关生产作业系统数据应向海关开放或与海关信息化系统对接。本公告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海关现行规定执行。


来源:第一财经  侵删

畅想软件,数字化管理专家,专业的外贸软件-外贸管理软件-外贸ERP系统-外贸ERP软件-进出口管理系统-进出口贸易系统-供应链管系统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

QQ咨询

1322645532

电话咨询

4001-000-588

返回顶部

请您留言